
為什么是陌陌?真的像網易回應里的只針對唐巖本人?
未必。
網易人送外號“創業者的黃埔軍校”——只有起錯的名字,沒有起錯的外號——走出來創業的人可想而知,事實也的確如此,網易人初創的公司估值過億的很多,上市的也不少,雖然風傳丁先生恨得如何咬牙切齒,卻也沒有放過猴子摘桃一類的招數,例如YY上市的時候,由此可見,丁先生并不是一個任性的人,或者說只是一個嘴頭上任性的人。網絡上關于丁先生的傳言和段子不少,但是走到那個位置,感性和感情絕對不會是出招的第一原因,甚至不會是主要原因。那么,陌陌為什么成了挨猴子摘桃的那一個?
這是網易的現狀決定的。當下,網易的根基有且只有一個,游戲。為了捍衛游戲,網易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來。
2012年7月6日,因涉嫌抄襲“大話西游”游戲,廣州市擎天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遭到警方調查。警方將“封神”游戲與“大話西游”系列游戲進行比對后,沒了下文。此后兩年,網易與擎天柱楚河漢界兩邊站,你在這頭,我在那頭,相安無事。直至2014年5月29日,擎天柱再次因為同樣事由被警方調查(如果霸天虎習得網易的卷土重來,不知道《變形金剛》能拍多少集),還帶走了創始人魏劍鴻。魏劍鴻何許人也?前網易游戲事業部副總經理,2010年4月離開網易,并帶領網易“大話西游”游戲項目組的主策劃、主程序、主美術等20余名骨干員工創立了新公司“擎天柱”。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或與鵝廠入股有關。從2013年10月開始,截止至2014年3月,鵝廠給擎天柱投資8955萬,占30.6%的股份。
一個好的結果,就是一個“壞”的榜樣——總有一些人不想一輩子低眉順眼,這些人雖有眼高手低之輩,但也不乏點石成金的牛人。有人打開一扇窗,讓他們看到一個更廣闊的世界,肯定會有一些人會離開,他們還會帶走一批人。這會挖空網易的地基。網易不允許這種情況出現。一旦有出頭鳥,必定全力撲殺。哪怕千夫所指,哪怕聲名狼藉(當然,還有另外一種辦法,就是投資他們,不過這一種似乎不是網易的選項)。
時代在變化,移動游戲正在爆發,投資也在爆發。移動游戲創業投資好找,尤其是有網易這么一塊金字招牌,加之移動游戲不像傳統的端游,不需要太多人太多投資,七八個人三五條槍就能拉起一支隊伍。這支隊伍只要做出產品,做出成績,就會一飛沖天,這樣的例子太多了。做出產品容易,做出成績也不太難。有一個渠道,特別是好渠道,產品又不錯,成功就水到渠成了。只是,好渠道不好找。
這個時候,陌陌出現了。
陌陌雖然是一個移動社交工具,一款IM,但是,和游戲關系很深。它是一個移動社交分發渠道。這個分發渠道目前最成功的合作伙伴是跟叮當(前網易COO詹鐘暉)做的《陌陌爭霸》。2014年2月7日,唐巖微博:改革春風吹進門,中國人民抖精神!值此節后上班第一天,陌陌用戶數正式突破100000000別數了,就是一個億,月活躍用戶達4千萬,會員數近100萬。我們聯運的第三款游戲陌陌爭霸發布正好1個月,激活用戶140萬,月流水1200萬。Ps:我們不融資,就是嘚瑟下;2感謝國家。
活脫脫的榜樣。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兼之,從網易出來的人有相互提攜和幫助的“特別文化”。
光想想就怦然心動。
據說,網易有五十多個做移動游戲的小組,網易的移動游戲又乏善可陳,一款接著一款的失敗,內部人浮于事,凡此種種,就沒有人心思變?難道大家都忠心耿耿一門心思“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和網易一起沉下去?就不想著《陌陌爭霸》成功了,我能不能做成第二個《陌陌爭霸》?
所以,網易要敲山震虎,別以為掛冠而去就算完事,離職三年的人我都能提溜出來,你掂量著吧。至于說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什么的,人都留不住了,要心還有什么用。
為什么選擇這個時間點。
陌陌是在美國IPO的。在提交申請之后,注冊生效之前是緘默期,在此期間,公司在公開宣傳、接受新聞采訪等方面,都受到限制。在這時候無論是深挖歷史還是抹黑要IPO的公司絕對是一件酣暢淋漓的事情,因為對方基本上能賢淑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美國證監局盯著呢,要是不賢淑或者鬧大了,IPO生效的時間就會被無限期的往后拖延,市場是一分鐘都不能等的,這個時候上市,和一個月之后上市,價錢很可能就不一樣了。就算IPO如期舉行,深挖歷史或者抹黑成功依然能影響股價。
不知道網易是不是從阿里的遭遇汲取了靈感。阿里巴巴IPO緘默期遭敲詐30萬美元。
三點聲明很有力度。
聲明的第一點,唐巖自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期間在網易工作。2011年7月,唐巖擅自在外開設陌陌公司謀取私利。唐巖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網易提供的各種信息、技術資源,私創“陌陌”,從而竊取網易公司商業利益,喪失基本職業操守。其行為違反《勞動合同》及對公司做出的在職期間競業限制的承諾,嚴重違背職業道德。這一點并非是珍珠港式的指責,今年 11 月份網易的子公司“網之易”已經向唐巖發出律師函,稱唐巖 7 月份創辦陌陌,8 月份發布陌陌 App,9 月份才從公司離職,因此同時違反和網易的工作合同與競業協議。
雖然我們不知道網易編輯和陌陌這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領域如何跟競業協議扯上關系,但是,如果寫在律師函上,那么十有八九是能扯上關系的,律師就靠這個吃飯,你不能用自己的想象挑戰人家吃飯的本事。
第二點,“唐巖作為網易前總編輯,利用公司對其信任,向其妻(張思川)做創始人的四度(北京)廣告有限公司輸送上百萬元經濟利益。此行為涉嫌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腐敗,嚴重損害網易公司權益。”這一點指責最致命,因為職業道德是一個禁區,一旦涉及這一點,IPO肯定受到影響。這一點是第一點的升華,坐實了職業道德這個命題。
關于第三點,“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還因個人作風問題于2007年被中國警方拘留10日。作為網易高級員工,唐巖未就此事向公司如實通報。目前,網易公司正在對此事件進行調查。”這一點有點粉色,會有傳播度。只是,做大保健這種性質的事情隱瞞還來不及,還主動通報公司?這個世界上還有這么純潔的人?網易的要求是不是太高?黨員做了大保健都不上報組織的。
總結:關于唐巖,似乎有把柄,關于網易和丁先生,似乎不怎么在乎名聲。
